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 登录 / 注册
  • 集约化站群导航

    旗县区

    • 土默特左旗
    • 托克托县
    • 和林县
    • 清水河县
    • 武川县
    • 新城区
    • 回民区
    • 玉泉区
    • 赛罕区

    委办局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务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外事办公室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乡村振兴局
    • 医疗保障局
    • 信访局
    • 市城市管理局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发区

    •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和林格尔新区

    其他

    • 呼和浩特市地铁
统一标识
呼和浩特保税区
  • 首页

    HOME
  • 要闻动态

    NEWS
  • 政务公开

    PUBLIC
  • 互动交流

    INTERACTIVE
  • 党务公开

    PARTY BUILDING
  • 招商引资

    INVESTMENT
热门关键词:
  • 投资政策 基础设施 区位优势
  • 投资政策 基础设施 区位优势
  • 投资政策 基础设施 区位优势
头部banner

网站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网站信息 > 网站声明

网站声明

来源: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发布日期:2021-11-19 19:23   点击量:
分享到:
打印本页 保存
字体:[   大  |   中  |   小  ]

1、本网所有内容,包括: 文字、图片、音视或视频,凡来源注明:本网站的文章或作品,版权归本网站所有。作者仍拥有作品的署名权和收益权。特殊注明版权所有的稿件除外。

2、本网欢迎其他网站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但是下列内容除外:本网所指向的非本网内容的相关链接内容;已作出不得转载或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声明的内容;没有本网署名或本网引用、转载的其他来源的内容。其他网站在免费转载本网站拥有版权的文章的同时,也就自动同意本网有权免费转载其网站上拥有版权的文章。

3、在使用本网所属内容时必须注明来源为本网站及原创作者姓名。

4、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必须以新闻性或资料性等公共信息为使用目的,不能用于营利目的。不得对本网内容原意进行曲解和篡改。转载本网内容亦不得损害本网或他人利益,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或任何其他形式的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网站为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主办网站。本网转载其他来源的文章出于汇集行业信息以服务于全国各界人士之目的,而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所引用内容的版权归原作者及网站所有,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文章来源为本网站,本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由此产生的其与第三者发生的法律纠纷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6、 本网站发布的用户投稿所引发的版权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用户在本网发布任何信息前须事先与原作者及网站谈妥版权问题,以免引起纠纷。

7、本网转载其他来源的文章除为丰富网站信息之外,也有宣传撰稿人本人,传播其观点及思想之意。我们尽可能地注明来源和作者。但是,因为网络信息传播的特殊性,无法事先与每个作者联系,有些转载作品可能因故无法确证原作者而暂未标明来源的,并非故意侵犯原作者版权。 如果你认为本网转载的内容涉及侵权,请于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15日内与我们联系。

8、对不遵守上述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内容者,本网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9、本网不保证所有信息、文本、图形、链接及其它项目的绝对准确性和完整性,故仅供参考使用。其中政策法规和标准的文档不可作为正式法规和标准文本使用。本网站对任何由于使用本网站而引起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10、本网站上链接的非本站的网页和内容不受本网站的控制,本网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

11、本网站上挂接的其他单位的网站内容由主办方负责维护,本网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

12、我们保留随时更改我们的网站、上述版权和免责声明条款的权利。


  • 中国政府网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 蒙ICP备2021004609号-1 蒙公网安备15012102000258号  网站标识码:1501000060
  • 邮箱:hcbz_edb@126.com 联系电话:0471-3661586
党政机关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 抖音账号 抖音账号 抖音账号
    抖音账号 抖音账号
  •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置顶 置顶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退出长辈版
  • 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公开
  • 互动交流
  • 党务公开
  • 招商引资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 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公开
  • 互动交流
  • 党务公开
  • 招商引资
  • 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公开
  • 互动交流
  • 党务公开
  • 招商引资

网站声明

发布时间:2021-11-19 19:23 来源: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1、本网所有内容,包括: 文字、图片、音视或视频,凡来源注明:本网站的文章或作品,版权归本网站所有。作者仍拥有作品的署名权和收益权。特殊注明版权所有的稿件除外。

2、本网欢迎其他网站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但是下列内容除外:本网所指向的非本网内容的相关链接内容;已作出不得转载或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声明的内容;没有本网署名或本网引用、转载的其他来源的内容。其他网站在免费转载本网站拥有版权的文章的同时,也就自动同意本网有权免费转载其网站上拥有版权的文章。

3、在使用本网所属内容时必须注明来源为本网站及原创作者姓名。

4、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必须以新闻性或资料性等公共信息为使用目的,不能用于营利目的。不得对本网内容原意进行曲解和篡改。转载本网内容亦不得损害本网或他人利益,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或任何其他形式的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网站为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主办网站。本网转载其他来源的文章出于汇集行业信息以服务于全国各界人士之目的,而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所引用内容的版权归原作者及网站所有,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文章来源为本网站,本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由此产生的其与第三者发生的法律纠纷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6、 本网站发布的用户投稿所引发的版权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用户在本网发布任何信息前须事先与原作者及网站谈妥版权问题,以免引起纠纷。

7、本网转载其他来源的文章除为丰富网站信息之外,也有宣传撰稿人本人,传播其观点及思想之意。我们尽可能地注明来源和作者。但是,因为网络信息传播的特殊性,无法事先与每个作者联系,有些转载作品可能因故无法确证原作者而暂未标明来源的,并非故意侵犯原作者版权。 如果你认为本网转载的内容涉及侵权,请于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15日内与我们联系。

8、对不遵守上述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内容者,本网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9、本网不保证所有信息、文本、图形、链接及其它项目的绝对准确性和完整性,故仅供参考使用。其中政策法规和标准的文档不可作为正式法规和标准文本使用。本网站对任何由于使用本网站而引起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10、本网站上链接的非本站的网页和内容不受本网站的控制,本网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

11、本网站上挂接的其他单位的网站内容由主办方负责维护,本网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

12、我们保留随时更改我们的网站、上述版权和免责声明条款的权利。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网站标识码:1501000060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邮箱:hcbz_edb@126.com 联系电话:0471-3661586

蒙ICP备2021004609号-1

蒙公网安备15012102000258号

政府网站找错 党政机关
请使用CTRL+S保存网页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